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购房条件 :
- 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区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房并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
- 公积金缴存条件 :
- 公积金需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且在申请**前2个月无停缴或补缴记录,账户状态为正常。
- 信用记录 :
- 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 **次数 :
- 借款人与配偶使用公积金**未超过2次(含)。
- 房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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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家庭首套或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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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龄不超过30年,且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有《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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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住房非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等投资性住房。
- 抵押物条件 :
- 申请**的住房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有《不动产权证书》,只能选择“自筹资金方式”或选择“阶段性担保方式”办理,而不能选择“其他房产抵押方式”办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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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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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的住房非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等投资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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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有《不动产权证书》(已取得上述证书的复印件)。
- **额度和年限 :
- 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不含装修部分)的80%、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80%、原银行**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且单笔**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建议:
- 在申请商转公之前,建议详细咨询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