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条件 :
- 申报人员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 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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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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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即任工程师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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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博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2年,即2021年底前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的。
- 品德条件 :
- 申报人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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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高级工程师期间,需要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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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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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创建的创新中心(平台)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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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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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须在山西省内民营企业缴纳社保,且现申报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社保在人事代理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的须提供劳务合同及纳税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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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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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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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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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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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仔细核对各项条件,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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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准备好相关评审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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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