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评高工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品德条件 :
- 申报人员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学历条件 :
- 需要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 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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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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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程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任高级工程师满4年,即2017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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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经核准备案的其它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转评获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 工作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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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高级工程师期间,需要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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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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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创建的创新中心(平台)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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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 业绩成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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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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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一项省级以上的科技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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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一项世纪科技成果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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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一项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或者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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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三项以上的省级以上各个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的成果奖。
- 其他材料 :
- 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办理初定手续时应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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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应仔细研读最新的职称评审条件,确保自身条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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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条件是评审中的关键环节,建议申报人员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增加评审通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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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定期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