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是 省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属于正厅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
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
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
在业务上接受水利部的指导,行政上接受省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