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通过合同编、人格权编及侵权责任编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权益保障,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一、合同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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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原则与格式条款限制
企业不得通过格式条款设置超长工作时间、拒绝支付加班费等不公平条款,违反公平原则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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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效性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身份证、证件或要求提供担保。
二、人格权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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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保障
用人单位禁止非法拘禁、搜查员工身体,保障员工生命权、健康权及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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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与隐私权
恶意诽谤、泄露员工隐私等行为,员工可依据第1024条主张停止侵权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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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防治
明确性骚扰行为及用人单位的预防、投诉、调查义务,强化职场公平就业环境。
三、侵权责任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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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替代责任
员工因工侵权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可向有过错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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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责任
被派遣员工职务侵权时,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可追偿。
四、工资与债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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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依据第1079条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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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就工程款优先受偿,缓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五、特殊群体保护
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招用需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受教育权,法人合并或分立时权利义务承接规则明确。
以上条款共同构建了民法典下劳动者的综合保护体系,既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又赋予劳动者**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