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事业单位已公示未入职是可以放弃的 。在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还未办理入职手续之前,都有权向单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放弃后,必须按照单位要求提交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申明,以证明放弃录用资格的行为完全出于个人自愿。并且,在提交了个人申明后,就不能再做出反悔行为。
此外,如果在公示期结束后选择放弃,可能会影响以后公职类的报考,部分地区的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甚至可能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报考该单位或其他公职单位。因此,建议考生在做出放弃决定前,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可能的后果,并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