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是指 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具体来说,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包括金钱、非金钱(如提供物品、履行合同等)以及行为(如还债、交付特定标的物等)。
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即在执行程序中,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执行标的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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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给付 :包括判决金额、利息、迟延履行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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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钱给付 :如提供物品、履行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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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给付 :如还债、交付特定标的物等。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等条款。
总结:
执行标的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具体给付内容,包括金钱、非金钱和行为。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执行,不能随意中止、改变或撤销执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