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务员加分政策主要针对特定群体,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以下是详细的加分政策内容、对象、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对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西部计划的,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退役士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加分政策内容
加分幅度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退役士兵: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管理岗位的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加分计算时限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到2024年9月17日(含)。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期满证书、退役证书、考核合格证明等。
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政策性加分现场确认,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审核与公示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加分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注意事项
证明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任何伪造、变造材料的行为将取消加分资格。
多个加分项的处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逾期处理
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黑龙江省公务员加分政策主要针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特定群体。加分政策明确了加分幅度、计算时限和申请流程,考生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注意多个加分项的处理和逾期处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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