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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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诉材料:
- 申诉书:详细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申诉书应明确写明对原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依据。
- 原生效裁判文书:提供原件或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还应附上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 新证据材料: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应附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
- 其他相关材料:如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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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诉途径:
- 直接递交:可以亲自前往省高院的立案庭,提交申诉材料。在立案庭需要拿号等待,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必要信息。
- 邮寄: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申诉材料,确保信封上清晰注明来信材料的具体内容。
- 线上提交:可以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提交,具体步骤包括实名注册、选择立案类型、上传申诉材料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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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材料:
- 亲自递交:在立案庭递交材料时,需礼貌、客气地与工作人员沟通,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邮寄递交:务必使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并在信封上清晰注明来信材料的具体内容,以确保材料能够准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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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查结果:
- 提交申诉材料后,省高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会寄受理通知书,如果是驳回的,通常会在半年内作出决定。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向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的过程。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