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状是否需要写明被申诉人需根据申诉主体和案件类型决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刑事申诉状
- 被申诉人必须明确
刑事申诉由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因此被申诉人(即原判决、裁定机关)是必填要素。
- 申诉人信息需完整
需写明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并说明与被申诉人的关系(如亲属、辩护人等)。
二、民事/行政申诉状
- 被申诉人必须明确
民事申诉由当事人提出,行政申诉由行政相对人(如公民、法人)提出,被申诉人(如行政机关)需在申诉状中明确标注。
- 申诉人信息需完整
与刑事申诉类似,需包含申诉人基本信息及与被申诉人的关系说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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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要求 :刑事申诉状不一定必须由被告人签名,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代为申诉。但为确保效力,建议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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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需包含首部(标题、当事人信息)、正文(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尾部(日期)三部分,且语言应客观、具体,避免模糊表述。
综上,刑事申诉状必须写明被申诉人,而民事/行政申诉状同样需要。若遗漏被申诉人信息,可能导致申诉无法受理或影响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