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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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包含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旨在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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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 :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的所有企业。该制度于2000年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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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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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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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用于规范和监督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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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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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用于规范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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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会计法规 :由各地方部门颁布,适用于特定地区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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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由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用于规范各类会计业务。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在行业的特点,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这些制度的选择和应用情况。同时,企业还需遵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