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鉴定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 :
- 可以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 :
- 如果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
- 可以委托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这些机构需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从业资质,并且在法院专家库备案,方可承接工程造价鉴定相关业务。
-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
-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通常是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部和专业知识,对争议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 当地政府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 如果认为工程鉴定机构不公平,可以向当地政府住建局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因为该站负责建筑质量鉴定的纠纷与检测。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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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选择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从业资质并在法院专家库备案的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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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充分证据 :无论是通过签证文件还是其他证据,都应确保收集到的证据充分、有效,以支持工程量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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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政府监督部门 :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寻求进一步的解决途径。
通过以上途径,可以确保工程量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