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的主管部门,具体如下: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 特殊行业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 地方住建局具体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属于工程技术服务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等均需在地方住建局办理。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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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直接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但工程造价专业属于新兴学科,可能与教育部门存在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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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办理(如资质认定、日常监管)通常由地方住建局下属的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以上信息综合了建设部令第149号文件及住建局相关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