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终身责任制开始于 2014年 ,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 制度提出与试点
2014年8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颁布之日起开展试点。
- 制度完善与推广
-
2019年12月31日,住建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
2020年2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责落实为强制性要求,标志着终身责任制全面覆盖。
- 覆盖范围与执行标准
该制度覆盖全国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2024年6月10日发布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责任主体和追究机制。
总结 :建筑工程终身责任制以2014年为起点,通过政策文件逐步完善,至2020年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