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相关职称评审安排,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时间调整如下:
一、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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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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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与申报时间一致,材料申报地点不变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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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需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0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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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要求及流程请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为准,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报。
三、其他地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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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2021年评审时间为8月,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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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2024年评审材料现场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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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2023年申报时间为9月11-27日,正高级需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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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2025年评审条件包含省级奖项、课题主持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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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2023年申报分三个阶段,正高级材料截止接收时间为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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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4年采用缺额申报,单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系统评议推荐。
建议考生关注所在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以获取最新通知和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