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申报基本条件
- 学历和资历要求
- 正高级职称: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且取得副高级资格满 5 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并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 30 年,且取得副高级资格满 5 年。
- 副高级职称: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 15 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 5 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并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 5 年。
- 其他要求
- 申报人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硬性要求。
- 任现职以来近 3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大专以下学历申报人员须到盟市及以上医院(教学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
业绩条件
- 旗县级参评人员:须根据单位功能定位和个人岗位职责,重点提供取得现有职称后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康复、影像、检验、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处置、药物调剂、新技术推广使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指导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情况。
- 苏木乡镇级参评人员:须根据单位功能定位和个人岗位职责,重点提供取得现有职称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护理、康复、药物调剂、新技术推广使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及对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情况。
- 共同要求:申报人须提供能够全面体现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 1 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等 3 篇,原则上每篇 3000 字左右。
此外,参评人员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