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学校不放假可以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举报方式
- 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教育局,或者通过电话、官网、邮箱等方式反映情况。
- 拨打举报电话:部分城市教育局已公布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如洛阳市教育局和滨州市教育局。
- 登录教育局官网: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提交投诉,这种方式方便快捷,且便于查询进度。
- 书面举报:可以以信件形式向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举报,确保问题被详细记录。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需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集体补课。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指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学校应遵守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 如果学校以“调休”为由占用法定节假日,也应视为违规行为。
- 家长或学生可先与学校沟通,要求其按照规定执行放假安排;若沟通无果,再进行举报。
总结
学校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属于违法行为,家长和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向教育部门反映问题。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假期安排或举报方式,可参考当地教育局发布的通知或拨打官方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