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的岗位职责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具体职责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设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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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还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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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负责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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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科:负责制定并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同时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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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登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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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负责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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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科: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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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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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资金运用科:负责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监管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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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等。
这些只是部分职能科室的例子,实际上自然资源局还设有其他部门如矿产资源管理科、海洋管理科等,具体取决于当地的自然资源状况和管理需求。每个科室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目标,共同致力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