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补录不是必须报原来岗位。
公务员补录时,考生一般可以报考符合自身条件且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职位。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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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补录
-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相同的职位间可以相互补录。例如,报考了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职位,若没被录取,在补录时可以报考其他同样是地市级及以下机关且笔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但不能跨级报考中央机关或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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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补录
- 不同省份的省考补录规则有所不同。有些省份规定只能在原报考职位类别内进行补录,如上海市考要求考生参加补录时只能选择与原报考职位属于同一类别的职位。
- 有些省份则没有此类限制,只要符合补录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即可报考。
考生在参与公务员补录时,务必仔细研读相关公告和规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以增加成功上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