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取得不少于90学分,这是全国范围内的基本要求。以下是关于90学分构成及相关政策的详细说明:
1. 总体要求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即至少60学分。这些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2. 学分构成
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 专业课程:占总学分的至少三分之二,即不少于60学分。内容涵盖会计准则、会计实务操作、财务管理等,旨在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 公需课程:剩余学分,通常不少于30学分。内容涉及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用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治观念。
3. 不同地区的要求
尽管全国范围内的学分要求相同,但部分地区可能对公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具体学分比例或课程内容有不同规定。例如,浙江省要求专业课不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少于18学分。因此,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财政部门通知,确认具体要求。
4. 学分获取途径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 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合作机构提供的在线或线下课程。
-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考试)抵扣学分,每通过一科可折算为一定学分(具体折算标准因地区而异)。
-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考核后也可折算学分。
5. 注意事项
- 属地原则: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当地财政部门的要求为准。
- 学分有效期:取得的学分仅当年度有效,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总结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60学分。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合理规划学习内容,确保符合规定。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相关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