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 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 专业科目:涵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继续教育形式
- 线上学习: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络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 面授培训:参加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组织的培训。
- 其他形式:包括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发表会计类论文、出版会计类书籍等。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 学分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 学分登记:通过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否则不予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 信息采集: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 选择课程: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 参加学习: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培训。
- 学分登记:完成学习后,通过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时间
- 学习时间:通常为每年的7月至12月。
- 补学规定:部分地区允许补学往年的继续教育,但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
本文《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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