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会计继续教育部分地区可以补学,部分地区不可以补学,以下是一些地区的相关规定:
- 可以补学的地区:
- 湖北: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省为会计人员提供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时间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会计人员未完成 2019 年 - 2023 年五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登录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选择网校进行补学。
- 山东:2025 年 1 月 1 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 2023 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自行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申请登记。申请登记路径为: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 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 江苏:2023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学 2018 至 2022 年会计继续教育。需学分抵扣学员到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的 “申请学分审核” 栏目办理相关手续。
- 不可以补学的地区:
- 福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当年度内完成,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不能跨年度补学。
- 安徽:安徽省财政厅发布通告明确,2024 年不再开放 2023 年度以前的网络继续教育补学,未及时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考生无法通过补学的方式来补救。
- 北京:自 2024 年开始,北京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
不同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补学规定存在差异,建议你查询当地财政部门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