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继续教育能否补学因地区而异
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补学,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些地区支持补学2020年的继续教育,有些地区则不支持,以下为你列举部分地区情况:
- 可以补学的地区:
- 湖南省:会计人员学习年度覆盖2017 - 2022年,所以可以补学2020年的继续教育。根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校学习),公需科目按湘人社办函〔2022〕11号文件有关要求办理(人社厅学习),且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 天津市:会计人员可补学2019 - 2023年的继续教育,因此2020年的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当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未完成2019至2022四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 广西:会计人员学习年度为2000 - 2023年,能补学2020年的继续教育。按照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 吉林省:会计人员学习年度为2018 - 2023年,允许补学2020年继续教育,但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 陕西省:会计人员学习年度涵盖2020 - 2022年,可补学2020年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进行信息采集。
- 甘肃省:会计人员学习年度为2010 - 2023年,2010 - 2020年度的截止学习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4点。网络课程1学分 = 1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每补学一年,按现有收费标准缴费一次,经补学,成绩合格者视为补学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完成。
- 其他地区情况:除了上述明确可以补学2020年继续教育的地区外,其他地区的政策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若确实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可以联系继续教育的部门,了解是否可以补上;如果是进行了继续教育但是没有记录,也要联系继续教育的部门核实后补记。
要确定所在地区2020年继续教育能否补学,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或相关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