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的获得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 参加线上学习:许多地区会指定专门的在线学习平台,如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针对执业药师公需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会有各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平台,如广东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完成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学习,学分由系统自动申报和认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平台上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或考核,即可获得学分。
- 参与面授培训:部分地区会组织面授形式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例如,陕西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人社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一般由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安排,学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课程,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 参加相关考试:参加某些特定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可折算为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比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 90 学分。这 90 学分通常可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分,具体折算方式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 发表论文或著作:独立在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或公开出版相关专业书籍,可获得相应学分。如会计类专业人员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 30 学分;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 90 学分。
- 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并认可的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 10 学分。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可折算为 90 学分。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获取方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