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类招生志愿录取原则,综合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基本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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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位次靠前的考生优先被检索和投档。例如,考生A总分为650分、位次500,考生B总分为649分、位次510,则考生A的志愿会优先于考生B被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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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系统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一旦某个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停止检索后续志愿。考生需将最想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放在志愿序列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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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中仅有一次投档机会,若所填报院校或专业未录满,则视为“滑档”,需参加后续补录或下一批次录取。
二、特殊类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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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优先与分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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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优先 :高校先按分数将考生分为不同专业队列,每个队列内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录满即止。适用于录取分数线较低的学校或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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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按总成绩排序后,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志愿,再考虑专业要求。适用于录取分数线较高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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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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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考生可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系统按分数和志愿顺序匹配,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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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志愿 :部分省份(如河北)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填报的志愿按顺序检索,但近年多地已转向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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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总分相同则比较“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成绩优先者投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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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调剂
若考生未选择“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未录满,则直接退档,只能参加补录或下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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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顺序
高中阶段教育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特殊类型招生(如军事、艺术类)通常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省级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