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根据职工类型和工龄条件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正常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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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工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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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 60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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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干部年满 55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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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年满 50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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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男性年满 55周岁 、女性年满 45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 10年 。
二、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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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 男性年满 50周岁 、女性年满 45周岁 ,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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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同上条件,但需满足连续工龄满 10年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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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青海省自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男性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女性干部从55周岁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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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 3年 ,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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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退休年龄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性法规为准,而非《劳动法》规定。
四、办理退休流程(基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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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工龄证明、医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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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材料并报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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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退休证 :审核通过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证。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海省现行退休政策及最新调整文件,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