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名单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1.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 面试人员比例一般为计划录用人数的3-5倍,具体比例可能因职位和招录机关而异。
2. 面试名单的公布
- 面试名单分两批公布:
- 首批面试名单:一般在笔试成绩公布当天或之后不久公布,包括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
- 调剂进入面试名单:在调剂完成后公布,包括通过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
3. 调剂
- 如果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
- 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4. 面试资格确认
-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包括提供相关材料和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交放弃声明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 资格复审
-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公务员面试名单得以确定,并确保了面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