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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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位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满分为200分,两科各占100分。 -
公安职位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 + 申论成绩×6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满分同样为200分,各科目按比例折算后相加。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2×40% + 面试成绩×60%
- 笔试总成绩需先折算为百分制(除以2),再按40%权重计算;
-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 最终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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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名单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末位并列,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少数民族考生(民族自治县职位)、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
- 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残疾人岗位报考者、行测成绩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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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与体检安排
考生需通过招录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查看具体体检安排。
总结
- 笔试权重:普通职位笔试占40%,公安职位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不同但最终权重相同;
- 面试重要性:面试占综合成绩60%,直接影响最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