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不一定是防贫监测户
低保户和防贫监测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定标准有所不同,因此低保户不一定是防贫监测户,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概念和定义
- 低保户: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低保户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这些家庭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 防贫监测户:是指有可能发展成为贫困户的人群,被纳入监测范围进行动态监测和调整。《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中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入选条件差异
- 低保户:通常要求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如果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也可能获得额外的政策倾斜。
- 防贫监测户:入选条件主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致贫风险来确定。例如家庭中有产业,但产业收入不持续稳定;或家庭中有就业人员,但就业收入不持续稳定;或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脱贫标准以下等情况。
实际情况分析
有些低保户家庭收入稳定且没有明显的致贫风险因素,这类低保户就不符合防贫监测户的认定条件,不会被纳入防贫监测范围;而部分低保户可能由于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如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面临高额医疗支出、主要劳动力意外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存在返贫致贫的可能性,这类低保户则可能会被纳入防贫监测户范围。
纳入低保的家庭不一定同时被纳入监测户,具体是否纳入监测户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