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享受低保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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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认定原则
低保对象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申请,需满足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项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及具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并长期共同居住的其他人员。 -
家庭成员享受政策的情况
若家庭整体符合低保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则该家庭所有共同生活的成员均可享受低保待遇。例如,长沙市的政策明确指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均纳入保障范围。 -
特殊情况的单独申请
部分特殊群体(如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即使家庭整体不符合低保标准,也可单独申请低保。例如,长沙市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经审核后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总结:低保待遇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整体发放的,家庭成员共同享受政策。若家庭被认定为低保户,则所有共同生活的成员均可受益。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