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材料公示情况的撰写,需根据具体申报类型和单位要求进行调整,但一般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公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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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项目名称
明确标注申报职称、奖项或科研项目名称(如“2023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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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范围
说明公示起止日期(例如: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5日),并注明公示期间接受异议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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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及职务
包含单位全称、申报人姓名、现任职务及申报职称级别。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与材料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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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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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最高学历、工作年限及是否满足职称申报的年限要求(如本科6年、中级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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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及连续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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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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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等级(如中学英语一级教师)、计算机考试合格科数及普通话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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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职称需附职称外语成绩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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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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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近年年度考核结果(如连续3年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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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等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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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流程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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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说明
说明材料审核由单位组织,是否通过专家评审或行政评审,并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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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反馈
记录公示期间是否收到异议,若无异议则进入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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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
明确标注“同意申报”或“不同意申报”结论,并说明依据。
四、附件与附表
需附上《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资历条件及学术成果证明》《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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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使用单位统一模板,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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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公示期通常为10个工作日,需在截止日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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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声明 :申报人需承诺材料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信息将承担三年内禁止申报的后果。
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结合单位具体要求补充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