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5年正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最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评聘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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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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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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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高级教师满5年,或乡镇及以下学校累计工作满30年且任高级教师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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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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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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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得参加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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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教师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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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需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评聘原则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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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为核心
- 师德表现成为评价首要标准,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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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导向
- 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和实际贡献,而非仅依赖论文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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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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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推荐乡镇及以下学校30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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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体音美等学科教师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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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指标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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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配
- 各地根据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及教学水平确定推荐名额,行政领导职务人员比例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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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采用公推直报方式,中省直、市(州)、县三级单位分别组织竞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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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申报时间为2025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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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要求 :需为任现资格以来的真实成果,包括教学成绩、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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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机制 :严查学术不端行为,将违规记录纳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
以上政策体现了吉林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强化了师德师风与教学实绩的结合,同时向基层和特色学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