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裁判规则
-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将面临全额返还,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
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
需综合考量给付时间(是否谈婚论嫁阶段)、财物价值、当地习俗等因素。节日小额赠与、日常消费支出等不属于彩礼范畴。 -
诉讼主体范围扩大
婚约财产纠纷中,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离婚纠纷仍以夫妻双方为当事人。
二、彩礼返还具体情形
-
未办理结婚登记
原则上全额返还,但若已共同生活且彩礼用于共同开支,可酌情减少返还比例。 -
已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 共同生活不足1年且彩礼数额过高,需返还部分彩礼;
- 若已生育子女或共同生活期间无过错,返还比例可降低。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需结合给付方家庭经济状况、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综合判断。
三、特殊情形处理
- 未登记但已共同生活:若已形成稳定共同生活关系(如持续2年以上),原则上不支持返还;若因给付方过错(如家暴)导致解除关系,可部分返还。
- 彩礼用途限制:若彩礼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可不予返还。
四、实施背景与意义
该规定旨在遏制高额彩礼攀比之风,平衡婚姻双方权益,同时推动移风易俗。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结婚登记人数同比下降11%,而离婚率持续高位运行,新规通过细化裁判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指引。
如需了解具体案例适用,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闪婚闪离”“生育后离婚”等典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