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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援疆援藏教师在服务期间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福利待遇。西藏/新疆地区会按照当地标准发放工资差额补贴(西藏按当地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新疆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口援疆援藏省市还会根据现有援派干部补助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
生活保障
- 每月生活补贴:援藏教师3000元/月,援疆教师2500元/月;
- 一次性御寒费:进藏/疆时发放6000元,每增加一年增发4000元;
- 家庭补助:派出单位每月发放家庭生活困难补助费(西藏1200元/月,新疆800元/月);
- 人身保险:受援地为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每年组织体检。
- 职称与职业发展
- 援疆援藏经历视同基层任教经历,职称评审时重点倾斜;
-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聘,期满回原单位后优先聘任;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派的教师,期满后在招聘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 家庭关怀
- 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探亲路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 子女升学时在招生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 其他优待
- 任务结束后可休假1-3个月,并安排健康休养;
- 受援地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高海拔地区避免安排支教任务。
以上政策依据河北省及国家对口支援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援派形式(如政府选派或购买服务)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