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援疆政策涵盖多领域协同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济与旅游支持
- 旅游产业促进:
- 设立300万元专项援疆资金,用于奖励京津冀及新疆本地旅行社组织“引客入疆”“送客入冀”项目,包括航空包机、火车专列、自驾游等类别。
- 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差异化奖励,例如:包机游客在巴州停留2晚3天以上并游览5个A级景区,可获相应奖励;专列游客停留4天3晚以上并游览7个A级景区,过境专列停留1晚2天且游览4个景区也可申领奖励。
- 通过“送客入州”“引客入冀”策略,促进两地旅游市场互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教育政策
- 基础教育与升学支持:
- 调整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政策,符合条件者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 2024年定向招募高校毕业生赴新疆巴州参与“三支一扶”计划,优先选拔笔试成绩达标者,强化基层教育人才储备。
- 教师支援与培养:
- 援疆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并享受工资补贴、探亲假等福利。
- 河北省累计投入超18.45亿元援建巴州及兵团二师的教育基础设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及职业教育学校;例如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建设获得4700万元援疆资金支持。
三、法律与人才协作
- 司法支援机制:
- 法院系统构建“六结合”综合支援格局,包括审判业务、人才智力、物资装备等,推动西藏、新疆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依法治疆。
- 派遣援疆干部参与受援法院业务指导,提升其案件质效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如类案检索、智能服务等。
四、干部待遇保障
- 援疆干部服务期间享受工资提升、五险一金、税收减免及交通住宿补贴。
- 提供住房补贴、职称评定优先等政策保障,维护干部合法权益。
五、民族团结与社会发展
- 文化交融与民生服务:
- 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河北14所中小学与新疆学校结对交流,促进青少年“五个认同”。
- 在沧州等地开设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帮助新疆来冀务工人员掌握通用语言文字、熟悉法律法规。
- 鼓励民贸民品企业赴新疆投资合作,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促进两地联合创业。
六、其他专项措施
- 河北省民委推动民族团结模范代表互访交流,邀请新疆巴州及兵团代表赴冀考察,提升创建水平。
- 通过“两头对接”机制加强新疆来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并妥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