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河北援疆干部提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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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提拔机制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援疆干部实行"三优先"政策: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时预留岗位、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提拔、重点安排到重要部门或关键岗位。对在疆期间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破格提拔或安排到更高职级岗位。 -
职级对应原则
- 担任领导职务的援疆干部返回后,原则上按原职务级别安排,不降级使用
- 专业技术干部按在疆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对口聘任
- 县处级及以下职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地厅级不超过50周岁
- 特殊激励政策
- 对在疆工作时间超过1年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 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参加中央部委组织的各类培训考察活动
- 配偶可享受探亲补贴及工作安排支持
- 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三维考核"机制:
- 日常考核由新疆受援单位负责(占40%权重)
- 年度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新疆方面共同实施(占30%权重)
- 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占30%权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河北省具体执行时会结合《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及本省实施细则,建议关注河北省人社厅官网获取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