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管理时间知识点总结
不同时长的时间知识点
0 小时(立即)
-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 发生质量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 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工。
-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
1 小时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4 小时/1 日
- 暂停施工时,承包人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 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48 小时/2 日
- 项目经理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措施,但需在 48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 48 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 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 48 小时内书面确认。
72 小时/3 日
暂估价项目中,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
7 天
-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7 天前支付。
-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 7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7 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 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 7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
- 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 7 天内提出异议。
-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完成支付。
-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 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
-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14 天
-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 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
-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3 工作日
建设单位三天内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无勘察单位)。
5 工作日
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后 7 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
其他相关时间知识点
- 一周内累计停气、停水、停电 8 小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 1 个作业班时间为 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