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定位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正职领导)需统筹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具体包括:
- 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
- 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 队伍建设:重视法治素养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政法机关建设;
- 监督落实:支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杜绝干预司法活动;
- 法治宣传:推动普法教育,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
二、近期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动态(2025年4月)
(一)福建省
- 三明市沙县区
- 陈晓翔任区委书记(原任区长),吴晓峰任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原福州市马尾区委常委);
- 永安市
- 朱昶凯任副市长、代市长(原三明市委台办主任);
- 宁化县
- 谢锦山任副县长、代县长(原三明市商务局局长)。
(二)福建省古田县
- 许锋任县委书记(原县长),吴新情任代县长(原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三)漳州市长泰区
- 吴子毅任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原职务未详)。
三、履职监督机制
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需接受上级党委和人大监督,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并在年度考核中纳入法治建设成效指标。对履职不力者,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