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政策,综合相关文件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政策
-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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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 :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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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税 :可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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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1%征税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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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税 :按上述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二、扣除凭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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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 :需提供工资表(现金发放需员工签字,银行发放需银行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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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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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如交通费、住宿费(需与劳务派遣直接相关)。
三、发票开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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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开具 :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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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分票 :可对工资、社保部分开具5%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5%专用发票,或使用差额功能。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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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建议选择差额计税以降低税负,小规模纳税人需关注月销售额是否达标以享受减按1%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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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员工的费用需合规取得扣除凭证,否则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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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 :需定期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保与财务报表一致。
以上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等文件制定,具体执行中需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