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奖励审批表中“拟授奖励”的填写,需根据具体奖励类型和单位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奖励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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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
适用于当年表现优秀但未达到记功标准的人员,需在表格中选择“嘉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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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功
针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需填写“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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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
部分单位可能设置“优秀”类别,用于表彰特别突出贡献者。
二、填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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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表述
拟授奖励栏应填写 官方认可的评价名称 ,如“2022年度考核优秀嘉奖”“连续3年优秀记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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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限定
奖励需与申报周期对应,例如“2022年考核优秀”或“2017-2019年连续3年优秀”。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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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依据 :需附上绩效考核结果、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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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奖惩的区分 :仅填写与本次申报直接相关的主要奖励,无关奖惩需在“奖惩情况”栏单独罗列。
四、示例参考
拟授奖励 | 奖励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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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考核优秀嘉奖 | 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达标 | 需附绩效考核报告 |
连续3年优秀记功 | 连续三年绩效考核优秀 | 需单位推荐信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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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对奖励类别有具体定义,建议提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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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需确保信息与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基础信息一致,避免遗漏或错误。
通过规范填写,可确保奖励审批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