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安徽省农村建房政策的新规定,主要调整和强化了以下内容:
一、补助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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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障对象
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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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对象
扩展至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危房鉴定标准
采用4级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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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结构安全,无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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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 :主体结构安全,个别构件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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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局部承重结构损坏,构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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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整体结构危险,需整体拆除重建。
三、申报审批程序
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流程,确保动态监管和精准施策。
四、改造方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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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与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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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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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7度及以上地区,优先引导拆除重建或加固改造,需符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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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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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每户补贴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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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加固每户补贴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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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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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 :改造后房屋需通过抗震性能检测,确保符合抗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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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动态监测机制,实现“一户一档、动态清零”。
六、政策目标
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确保2023年完成新增10951户危房改造任务。
以上政策综合了住房安全评估、动态管理及分类补贴机制,体现了“精准识别、分类施策、质量保障”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