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额中人工费调差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合同条款和当地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调整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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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波动因素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用受市场供需、政策调整等影响较大,如最低工资标准、行业薪酬水平变化等,需通过调差机制反映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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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要求
行政部门会定期发布人工费调整文件(如化工建设工程定额调整),以规范市场行为,企业需遵循最新政策。
二、调整的依据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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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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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明确约定人工费可调整(如±5%风险范围),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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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时,一般以签订合同时的定额人工费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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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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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如化工建设概算定额修订)具有普遍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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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政策(如河南、河北的定额动态调整规则)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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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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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指数法 :通过基期费用×调差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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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信息调差法 :以省级定额站发布的调整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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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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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段
新定额发布后,需区分2025年3月1日前已完工程和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前者按原定额执行,后者按新定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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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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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调整需符合最新计价规范,如化工建设工程需参照专门通知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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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北)规定直接费中的管理费不参与人工费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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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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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若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或工程造价规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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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价差异 :部分省份(如内蒙古)允许根据当地信息价调整人工费,但需符合定额站规定。
总结
定额中人工费调差需结合合同约定、政策文件及市场情况综合判断。建议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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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人工费调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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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关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调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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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类型和计价模式选择合适的调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