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号令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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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且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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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一般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土地征收范畴。但若房屋所在土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则可参照590号令执行。
二、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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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公平性 :补偿标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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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选择 :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置换补偿,置换比例通常为1:1.5。
三、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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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范围 :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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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性 :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否则属于违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