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并未完全废止,但已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2016年国家发改委放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改为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但部分省份仍保留行业指导性标准。关键变化在于:1.取消政府强制定价;2.企业自主报价需明码标价;3.特殊项目可协商收费。
分点说明核心变化:
-
定价机制转变: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明确取消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政府定价,企业根据服务质量、成本及市场供需自主定价。
-
现行收费依据:多数地区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属于行业自律性文件。例如房屋建筑项目可参考工程总造价的1.2‰-3‰阶梯收费。
-
特殊情形处理:财政投资项目通常需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限额标准,如某省规定财政评审项目不得高于工程概算的0.8%。
-
合同签订要点:建议在服务协议中明确计价方式(按比例收费/按日工资/总价包干)、付款节点、争议解决条款,避免后期纠纷。
当前市场实行"优质优价"原则,资质等级高、口碑良好的咨询机构报价通常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选择服务时应重点考察企业历史业绩与专业人员配置,而非单纯比较报价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