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评分标准及细则如下:
一、行测评分标准(客观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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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行测总分10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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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理解与表达:32分(40题,0.8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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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关系:12分(15题,1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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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推理:35分(含图形推理10题0.6分/题、定义判断10题0.7分/题、类比推理10题0.5分/题、逻辑判断10题0.8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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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分析:20分(20题,1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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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20分(20题,0.5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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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原则
客观题评分以答案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为满分,否则不得分。部分题目(如类比推理)存在多个合理答案时,按评分标准中列出的优先级进行评分。
二、主观题评分标准(申论部分)
申论采用分题评分制,主要题型包括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等,评分标准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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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齐全性 :是否涵盖材料核心要点,分值占比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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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 :语句通顺、逻辑清晰、用词准确,分值占比40%
大作文评分 :结合评分标准与样卷进行整体打分,主要关注立意、材料结合度、结构层次、语言流畅性及卷面整洁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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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评分 :采用计算机阅卷系统,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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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评分 :由经验丰富的评卷教师进行二次审核,确保评分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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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计算 :客观题100分+主观题20分=120分,最终成绩按比例换算为100分制。
以上标准综合近年考试情况制定,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