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取消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级民政部门或相关监督部门申诉。
- 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诉:
- 低保是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的,如果认为低保被取消不合理,首先可以向作出取消决定的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诉。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说明、收入证明、医疗支出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申诉理由。在申诉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陈述自己的情况和诉求,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 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诉:
- 如果对当地民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民政部门进行申诉。上级民政部门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和审核,以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向上级部门申诉时,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以便上级部门能够全面了解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判断。
- 向相关监督部门申诉:
- 除了民政部门自身,还有一些相关的监督部门可以受理低保申诉。例如,政府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这些部门会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监督民政部门的工作是否合规合法。向监督部门申诉时,要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如实反映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当低保被取消时,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做出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