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全省统一的热线名称和标识规范如下:
一、全称与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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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
使用全称“安徽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省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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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分中心
使用“XX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全称和“XX市12345热线”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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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
挂牌使用“安徽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海关/税务/烟草/移民/邮政业分中心”。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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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与简称需在政务服务大厅、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完整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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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需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牌。
三、补充说明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服务内容或监督渠道,可拨打12345热线(省本级)或访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