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全户消亡的认定标准 主要依据农户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非户口登记信息 。具体来说:
- 全户消亡的定义 :
- 全户消亡是指农户家庭成员全部去世,或因农转非、迁居外省等原因导致该农户家庭不存在。
- 判断标准 :
-
全户消亡的判断是以农户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的家庭承包人口为准,不以户籍登记本上的人口信息为准。
-
如果承包合同中的共有人全部消亡,并且没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人口的情况下,就视为全户消亡。
- 法律依据 :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整户消亡后,该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因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 特殊情况 :
- 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如果存在原本两个土地合同但确权到一起的情况,且确权证上还有人在,不应收回土地。
农村土地全户消亡的认定是以农户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为准,而不是以户口登记信息为准 。当承包合同中的共有人全部消亡且没有新增人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该农户家庭被视为全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