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征地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综合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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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60%。
- 例如:若某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7.2万元/亩,则土地补偿费最高为2.88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最低为4.32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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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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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按标准值的1.2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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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按标准值的0.6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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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按水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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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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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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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协商补偿或作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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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如农田水利设施):按实际情况给予迁移费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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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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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茶园:按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补偿(未收获的按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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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按年产值的5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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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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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程序
征地需经省级政府批准,设区的市、县需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公告,确保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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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5年安徽省征地工作,具体执行中可能因特殊地类或项目有所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