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合格标准
- 不同准驾车型的合格分数
-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科目二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减10、减5的项目评判标准。
- 考试内容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大车(如A1、A2、A3、B1、B2车型):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而小型汽车(C1和C2车型)的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 合格分数
- 科目三由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 考试内容
-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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